为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, 防范民间融资诱发金融风险, 2013年10月, 以省政府办公厅 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》 为标志, 我省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动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。 成立民间融资机构协会, 是我省在推动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制度设计上的重要一环。
2014年下半年, 山东岚桥民间资本管理中心等9家机构作为主发起人, 申请成立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。 2015年2月省民政厅同意筹备成立。 省民政厅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。
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, 是由全省民间资本管理机构、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及相关行业协会自愿组成的全省性、行业性、非营利性社会团体,是独立的法人社团。其宗旨是:开展行业自律、维护行业利益、提供会员服务、促进行业发展。遵守国家宪法、 法律、 法规和经济金融政策, 认真履行自律、 维权、协调、服务职能,加强高管人员培训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 优化会员发展环境, 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, 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目前, 协会首批会员有326家, 其中理事会员单位97家, 协会设会长1人, 副会长8人, 设秘书处为协会日常办事机构, 秘书处设秘书长、 副秘书长各1人。
协会简介